西宁市城北区 2026 年第一批公共租赁住房轮候配租方案
本批配租房源共 47 套(市级 30 套、区级 17 套),分布在城东、城中、城北三区多个小区。租金标准按小区分级:8 元/㎡·月、10.5 元/㎡·月、12.25 元/㎡·月、17.5 元/㎡·月四档;低保家庭减免 90%、低收入家庭减免 70%、重点优抚对象减免 50%,符合多项按最高档执行。按家庭人口分配面积:1-2 人 50㎡ 以内,3-4 人 50-60㎡,4 人以上 60㎡ 以上;60 岁以上老人与残疾人优先配租电梯房或低楼层。分配时间 2026-03-26,结果 3 月 27 日起公示 5 个工作日。
政策全文 原文照录 · 未改写
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城北区2026年第一批公共租赁 住房轮候配租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局、办、中心:
现将《城北区2026年第一批公共租赁住房轮候配租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城北区2026年第一批公共租赁住房轮候配租方案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3月25日城北区2026年第一批公共租赁住房轮候配租方案
为认真做好城北区2026年第一批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轮候配租工作,根据西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开展2026年第一批公共租赁住房轮候配租工作的通知》(宁房办〔2026〕40号)要求,确保轮候配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结合北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分配房源及租金标准此次房源共47套。其中:市级公租房30套,区级公租房17套。
(一)市级公共租赁住房1.房源坐落:此次分配至城北区的市级房源共30套,其中:
城东区房源4套:和盛园1套、城馨丽锦1套、尚东国际1套、文峰庭翠1套。
城中区房源6套:百韵华居3套、南悦豪庭1套、融城假日阳光1套、瑞和佳苑小区1套。
城北区房源20套:鼎安名城3套、金座呈璟1套、和美佳苑1套、和泰居1套、廉租公寓1套、瑞景河畔1套、 青唐小镇11套、山水阳光1套。
城东区:和盛园小区10.5元/㎡·月、城馨丽锦8元/㎡·月、尚东国际小区10.5元/㎡·月、文峰庭翠10.5元/㎡·月。
城中区:百韵华居12.25元/㎡·月、南悦豪庭小区17.5元/㎡·月、融城假日阳光10.5元/㎡·月、瑞和佳苑小区10.5元/㎡·月。
城北区:鼎安名城小区12.25元/㎡·月、金座呈璟12.25元/㎡·月、青唐小镇小区8元/㎡·月、山水阳光小区12.25元/㎡·月、和美佳苑17.5元/㎡·月、和泰居12.25元/㎡·月、廉租公寓12.25元/㎡·月、瑞景河畔8元/㎡·月。
(二)区级公共租赁住房1.房源坐落:此次分配的区级房源共17套(民欣园小区);
2.租金标准:12.25元/㎡·月。
(三)租金计算方式
公租房月租金按照划分不同地区的租金标准乘以房屋面积计算,实行差别化计算租金方式。对本市低保家庭按公租房标准租金的90%减免;低收入家庭按公租房标准租金的70%减免;重点优抚对象按公租房标准租金的50%减免,同时符合两个以上减免条件的按最高减免额度执行。
二、分配时间及地点(一)分配时间:2026年3月26日(星期四,上午9:30)。
(二)分配地点:门源路31号(朝阳公园南面)启成大厦,城北区城乡建设局三楼会议室。
三、分配要求及方法
1.本次分配工作需优先解决线下、线上(公租房信息系统及APP)申请且通过“三审两公示”符合申请条件的低保、低收入、重点优抚对象及退役军人住房困难家庭。同时,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社区居民委员会需将所有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的基础信息录入公租房信息系统便于后期开展签约工作。
2.为实现精准配租,结合意向调查结果及公租房户型面积不一的实际情况,配租工作将根据申请家庭人口数、意向区域及类别,分批次进行摇号分配。依据西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开展2025年第四批公共租赁住房轮候配租工作的通知》(宁房办〔2025〕294号)要求,申请家庭人口数为1-2人的,分配50㎡以内的公租房;3-4人的,分配50㎡-60㎡的公租房;4人以上的,分配60㎡以上的公租房。对于家中有60岁以上老人或残疾人的申请家庭,优先考虑配租至配备电梯的公租房。具体分配房源的面积将根据实际房源情况确定。
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务必摸清申请家庭的实际需求,避免后期出现调换房及信访等现象,确保申请家庭类别、家庭人口数及意向区域与所配租公租房相对应。
4.本次分配将运用“阿尔九摇号系统”进行电脑摇号。摇号仪式由区城乡建设局组织实施,会场秩序由区城乡建设局及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本次分配由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及公租房申请户代表全程监督。
1.城北区马坊街道办事处海湖桥西社区低保户苏秀春(女,身份证号:630121********2827)离异,与女儿宋美妍共同生活。宋美妍自幼残疾,为智力一级残疾,生活不能自理。申请人于2025年12月底申请公租房,考虑到其女儿患病需长期照护,且申请人苏秀春目前在柴达木路64号银鹰护卫工作,为便于照顾孩子,申请定向分配至城北区柴达木路134号金座呈璟小区公租房。
经区城乡建设局、马坊街道办事处及海湖桥西社区工作人员入户调查,该承租户所述情况属实。经与西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沟通,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结合本次房源实际情况,决定将苏秀春定向分配至金座呈璟小区11-1219-2号公租房,面积46.28平方米。
2.参加本次公租房摇号分配的申请家庭,为2026年3月10日前申请,且通过三级审核、两级公示,由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上报轮候库并录入系统的44户家庭。需摇号分配的家庭共计43户,房源46套,分八轮进行摇号,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轮:申请意向房源为城北区、家庭人口数为3—4人的家庭,共3户,房源4套(均为55平方米以上)。摇号结束后,剩余1套房源导入第二轮进行摇号。
第二轮:申请意向房源为城北区的60岁及以上老人、残疾人家庭,共9户,房源15套(含第一轮摇号后剩余的1套电梯房)。摇号结束后,剩余6套房源导入第三轮进行摇号。
第三轮:申请意向房源为城北区、家庭人口数为1—2人的家庭,共21户,房源24套(含第二轮摇号剩余6套房源)。摇号结束后,剩余3套房源退回至房屋主管部门(市本级房源退回至西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民欣园小区房源退回至城北区人民政府)。
第四轮:申请意向房源为城中区的60岁及以上老人、残疾人家庭,共3户,房源5套(均为电梯房)。摇号结束后,剩余2套房源导入第五轮进行摇号。
第五轮:申请意向房源为城中区、家庭人口数为1—2人的家庭,共3户,房源3套(含第四轮摇号后剩余2套房源)。
第六轮:申请意向房源为城东区、家庭人口数为3—4人的家庭,共1户,房源3套(均为55平方米以上)。摇号结束后,剩余2套房源导入第七轮进行摇号。
第七轮:申请意向房源为城东区的60岁及以上老人、残疾人家庭,共1户,房源3套(含第六轮摇号后剩余2套电梯房房源)。摇号结束后,剩余2套房源导入第八轮进行摇号。
第八轮:申请意向房源为城东区、家庭人口数为1—2人的家庭,共2户,房源2套(为第七轮摇号后剩余的两套房源)。
在摇号分配工作之前,城北区已对进入轮候库的申请家庭的房产、车辆等信息进行了全面核查。对已不符合配租条件的申请家庭,应由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书面形式告知,确保摇号分配工作公平、公正,签约入住手续按期办理。
3.此次摇号过程将全程录像留影并归档,摇号结果以自动生成的结果为准,不得以表格形式进行打印,确保分配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一)入场要求:申请人代表持身份证原件由区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带入摇号现场并签到。
(二)现场要求:所有参与摇号的现场人员必须遵守现场纪律,不得妨碍摇号现场秩序。对故意扰乱摇号现场秩序,经工作人员劝阻无效的,由工作人员强制带离摇号现场,并取消摇号资格。
(三)摇号要求:严禁在公租房摇号分配工作中以权谋私和优亲厚友。
(四)摇号配租人员诚信要求:对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和住房条件骗取公租房的个人或家庭,已入住的,由区城乡建设局无条件限期收回所承租的公租房,同时责令其按市场租金补交房租。未入住的,由区城乡建设局无条件收回住房,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出具虚假证明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
(五)公示时间:分配结果于3月27日统一在政府网站及西宁晚报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办理入住手续。
(六)办理入住通知单时间:4月3日开始至4月17日截止。(注:办理入住时将严格按照《西宁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核实申请人基本信息后开具入住通知书,并注明截止日期,未在规定期限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办理入住通知单地点:门源路31号(朝阳公园南面),城北区城乡建设局三楼会议室。
(八)租赁合同签约及缴费时间:4月3日开始至4月17日截止(节假日除外)。
(九)租赁合同签约地点:青唐小镇小区的房源在城西区五四西路53号西城天街1号楼1单元19楼(乘坐6、9、14、24、30、58、69路五四西路西口下车)办理,联系电话:6136009;民欣园小区房源在城北区门源路31号(朝阳公园南面)启成大厦,城北区城乡建设局三楼会议室办理,联系电话:5500624;其余所有房源均在西宁市公共租赁住房发展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城中区安宁路13号百韵华居2号楼,乘坐32、5、108路公交车在海山桥下车)办理,联系电话:8290223。
(十)签约缴费及办理入住通知单要求:入住通知单办理及合同签订手续必须由本人办理(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户口本原件),不得由他人代签(老、弱、病、残不能亲自来办理入住的,需签订委托书,由代理人携带委托书、申请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及户口本原件前往相关单位办理)。
(十一)本次配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住手续的,视为放弃。本次放弃的申请户中,首次申请的,1年内不得申请;第二次申请的,3年内不得申请。
(十二)各承租户在签约及缴费前,应与小区物业做好沟通,提前看房,避免出现签约缴费后,因不满意或其他原因不能按期入住或退房的现象。
联系人:杨玉祺 马兰 联系电话:0971-5500624
原文:https://www.xncb.gov.cn/html/zfwj/373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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