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自貿片區鼓勵和支持臺灣青年創業就業若干措施(2025版)
2025年修訂版:臺青實習見習在市級2733元/月基礎上疊加500元/月+首次來廈1000元;招聘臺青企業在市級3.6萬/年基礎上疊加1.2萬/年;新增臺青基地認定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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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讀】廈門自貿片區鼓勵和支持臺灣青年創業就業若干措施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央、省、市對臺工作精神,鼓勵臺灣青年來廈門自貿片區創業就業,給予臺灣青年 2025年度-2027年度創業就業扶持, 打造臺胞臺企登陸第一家園第一站,特制定本措施。
本次政策修訂,在 2023年版 的基礎上,新增 6項內容、修改3項內容、取消8項內容, 政策有效期 為 3 年。 措施具體內容如下:
(1)修改第一條, 臺資實際到資。 對臺灣青年創業企業在廈門自貿片區內實際經營滿 6個月的,臺資部分實際到資金額100萬元(含)以上的,按實際到資金額的10%給予獎勵,單家企業最高獎勵金額為20萬元。
(2)修改第二條,創業場所租金補貼。辦公面積最高不超過 100平方米,租金補助的標準為第一年最高每月60元/平方米,第二年、第三年最高每月40元/平方米。
(3)修改第三條,居住用房補貼。結合廈門市居住用房租金情況,將就業青年的租金補貼 1000元/月增加為2000元/月,吸引更多臺青就業。
(4)新增第四條、第五條實習及就業政策。第四條實習政策在市級政策(2733元/月,及首次來大陸臺青一次性交通補貼2000元)的基礎上,再疊加500元/月的實習見習補貼、1000元首次來廈補貼。
為吸引更多臺青到廈門自貿片區就業,第五條就業政策擬在市級政策( 3.6萬元/年)基礎上疊加每年1.2萬元,累計不超過三年給招聘臺灣青年的用人單位。
(5)新增第六條,臺青基地認定標準。新增第六條基地認定標準,未達標者不得兌現第七至九條政策。參照省級臺青創基地評定標準,加入年營業收入要求 。
(6)新增第七條,基地為臺企賦能。運營主體公司每年入股臺企20萬元或以上的,給予實收資本3%的獎勵。每個基地每年獎勵金額總額不超過10萬元。
(7)新增第八條,省級臺青創基地評定及複核獎勵。獲評國家級、省級臺青基地的,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獎勵。在國家級、省級臺青基地年度考評中獲得優秀的,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獎勵。
(8)新增第九條,臺青基地綜合考核。從建設規劃、管理運營、臺青臺企三個方面,對臺青基地發展進行綜合考核,根據得分給予50萬(70-80分)、80萬(80-90分)、100萬元(90分以上)獎勵。
三、聯繫人及聯繫方式臺商發展服務中心 ;聯繫方式: 0592-2639628。
原文:http://ftz.xm.gov.cn/xxgk/zcjd/202503/t20250321_292342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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